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0]60号)(附件1) ,对各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开展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账的,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附件2)2019年全年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我校应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仪器运行和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支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我校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填报说明
1. 请各仪器负责人认真据实完成附件2的填报信息,其中年运行机时为2019年全年所发生的数据。附件2将通过邮件单独发给各学部、学院设备秘书。
2. 年对外服务机时:此项填报的数据为服务校外单位,包含利用我校仪器设备提供对外技术服务时所发生的使用机时。
3. 单台设备的机时考核参考标准(包含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和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不包括空载运行的时间):
优 秀:年平均机时1500小时(含)以上;
良 好:年平均机时1200(含)至1500小时;
合 格:年平均机时800(含)至1200小时;
不合格:年平均机时小于800小时。
四、有关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提交的数据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7月17日前将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bei@,纸制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设备处(主楼西侧楼402室)。
2.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相关部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计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 根据《雷竞技官网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9]10号)的规定,学校将开展对各学部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和使用效益的考核,考核将参照科技部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的整体评价中。
联系人:韩红梅
联系电话:8470642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7月7日